新校区各学院、各班级:
由于我校区第三届学生会任期届满,经学校团委、学工处研究,报学校党政同意,决定召开通师高专新校区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对新校区学生分会进行改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 、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发挥模范作用;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具有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的愿望和能力,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 、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承认并遵守学生会章程;
5 、有进取精神和责任感;
6 、能代表广大同学,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产生办法及相关说明:
1. 代表产生范围为初中起点2016-2019级、高中起点2018、2019级各班。
2. 每班分配代表人数2人(代表中要含女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
3 .各班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以本校区各学院为单位报学校团委,最终名单由团委、学工处组织审核后确定;
4 .新校区第三届学生会委员及现任校团委驻本校区学生委员按50%的比例产生代表;
5 .只有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非代表候选人不具有选举权。
二、学生会竞选岗位
新校区学生分会设委员2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学习宣传部、生活保卫部、文娱体育部、社团部、志工服务部、纪律检查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三、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根据学校推优机制中的有关规定,新校区学生分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 需在校、院两级学生会正常履职满一学期以上或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曾获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近一年无违规违纪现象(如有处分,需解除处分半年以上);
4. 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够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
5. 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大局意识,严于律己,办事公正,无任何违纪现象。
四、学生会委员竞选程序
1. 报名与推荐阶段
候选人报名采取由学院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名额:信息技术学院3名、音乐舞蹈学院7名、美术学院5名、体育学院3名,其中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中50%人员作为推荐候选人(已包括在上述指标中)。校区自荐名额7-9名。
候选人从中招起点2016-2018级及高招起点2018、2019级学生中产生,经团委、学生工作处组织评议并报校党政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均需填写《学生会干部竞聘申请表》,候选人简介将在校园内进行公展。
2. 竞选阶段
候选人均须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现场不超过2分钟的竞选演讲(不得附加其他表演形式),经大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校区新一届学生分会委员。
3. 试用阶段
新当选的校区学生分会委员设立试用期,时间为一个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见习期满合格者确定为校区学生分会正式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年,并于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考核,工作成果不合格者将对其进行解聘,所缺职务另行聘任。
五、时间安排
1. 各班于11月10日前提交学生代表名单到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在11月13日前将本系名单提交至团委;
2. 各学院推荐的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由各学院团总支于11月13日前提交至团委,自荐学生于团委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打印经班级、学院审核后于11月13日前提交至团委。
3. 学代会拟召开时间:11月19日(周二)。
团 委 学生工作处
2019 年10月31日
附件1: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学生分会干部竞聘申请表 所在学院、班级 □推荐 □自荐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特长 联系方式 曾任职务及时间 竞选职务 是否服从调岗 学习情况及奖励 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工 作 设 想 班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 学院: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职务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